2016-018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
证券代码:
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原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发电、输电、配电自动化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过程控制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能源信息技术及大数据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发电、输电、配电自动化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过程控制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能源信息技术及大数据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高、低压配电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工业电气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电气设备销售、维护;电气工程安装、调试、维护项目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原为: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