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144 证券简称:国网继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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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顾欣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7年4月10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在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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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0,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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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拟向股东大会作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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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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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拟向股东大会作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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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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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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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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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7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003、2017-004),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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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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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500,995.68元,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3,594,732.73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未分配利润2,906,483.24元。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8股红股及派发现金红利0.90元(税前),合计送1,908,000股红股及派发现金红利95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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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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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费用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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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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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6日出具了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7)第205011号《关于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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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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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该议案涉及的交易对方与所有股东均有关联关系,所以全体股东均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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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总股本1,060万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4,77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8股红股,合计送1,908,000股红股。本次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278,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7,27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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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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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修改《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 第五条原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0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现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727.8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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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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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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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周浩、王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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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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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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